礼嘉中学对于叁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品学兼优学生的评选办法
为了使叁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品学兼优学生的评选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真正起到奖励先进,激励后进,弘扬正气,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作用,制定如下办法: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1.叁好学生:
(1)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思想品德考核优秀(85分以上);
(2)学习勤奋刻苦,期终考试各文化课成绩及格以上,或学期总评成绩及格以上;
(3)积极参加信息技术、音美、研究性学习、兴趣小组、社会实践等学习活动,且成绩良好以上。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70分以上。
2.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符合叁好学生条件的现任班、团(队)干部。学校团委干部、学生会干部优先考虑。工作认真负责,乐于奉献。
3.品学兼优学生:必须是符合叁好学生条件之(1)(2)(3)条者,且体育成绩在60分以上的同学。
二、评选程序:
1.班主任组织班委会对照条件,提出叁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品学兼优学生的候选人,也可由其他学生对照条件进行推荐或自荐。
2.班内民主选举,可以是无计名投票,也可以是举手表决,还可进行民主评议。得票率必须在70%以上。
3.班主任填写“叁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品学兼优学生”审批表,报政教处审核。
叁、评选名额:
1.叁好学生名额为班级总人数的10%左右,高一试点班不超过7名。叁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每班各1名。
2.品学兼优学生为班级数的5%左右。高一试点班不超过4名。
以上名额均不重复。
四、其他事项:
1.叁好学生、叁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品学兼优学生审批表从校园网调域名已经过期皑——“德育纵横”——“班主任工作”下载表格,或到文印室电脑桌面上复制,表格必须由班主任亲自填写,A4纸打印后于规定时间交政教处,。
2.本学期审批表初一、初二于7月2日前上交,高一、高二于7月8日前上交政教处。
礼嘉中学政教处
2007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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