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各班对公共财产进行自查的通知
各
辛苦了,衷心感谢一学期来对总务处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学期临近结束,根据学校校产管理规定,总务处将于学期结束前对各班公共财产进行核对和检查,并对损坏的公物根据具体情况追究相应责任人责任。为了更好地做好该项工作,请各班对公共财产先进行自查。自查内容为:
1、门、窗(玻璃)、锁、日光灯、电扇、开关、电视机、投影仪、电教讲
台、窗帘等是否完好;
2、课桌凳号是否同号,若桌凳异号,自行调整;无法调整或有损坏的请填好下表后,于
以上工作请各班主任认真检查、填写,积极配合,以便总务处在假期里做好各室财产清点工作和维修工作。
特此通知。
礼嘉中学总务处
2007年7月
附:_____________班公共财产自查表
检查内容 |
检 查 情 况 | ||||||
门、窗 (玻璃)、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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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光灯、电扇、开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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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机、投影仪、电教讲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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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帘及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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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号 桌凳 |
课桌号 |
方凳号 |
姓 名 |
损坏 桌凳 |
课桌号 |
方凳号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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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 公物 |
床、桌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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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玻璃、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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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铁柜 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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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责任人(检查人):
注:本表于7月1日前交总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