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成立礼嘉中学设备、物资采购小组的决定
根据教育局文件规定、廉政建设要求、以及《常州市武进区学校重大经济活动操作规程》精神,决定成立学校设备、物资采购小组。
1、该小组在学校行政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实施采购事宜,接受教职员工监督。
2、设备、物资采购必须履行如下程序:购物申请,校长审批,两人以上集体采购,招标或比价,
验收登记和入库。
3、单件五千元以上或批量总价二万元以上的设备、物资采购由校长办公会议或行政会议商定,经校长批准后,上报教育局按有关规定操作。
4、成员名单:陆伟刚、陈利民、沉建南、管泽峰、俞仁立、沉意。
5、本决定经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属校长室。
武进区礼嘉中学
2008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