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开展“困难学生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武教工[2009]48号文件“对于转发区总工会《对于开展困难职工和困难学生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现将困难学生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1、申报对象:就读我区各类高中、中专的困难家庭职工子女(毕业班学生除外)。
2、申报条件:A、就读我区各类高中、中专(毕业班除外)的单亲职工子女,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生活保障线;B、就读我区各类高中、中专(毕业班除外)的孤儿,其监护人为职工,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生活保障线。
二、申报办法和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填写申报表,申报表应实事求是地对照要求,逐项填写。
困难学生申报提供材料
(1)学生证复印件。
(2)已经领有《低保证》的家庭,须提供《低保证》复印件。
(3)居委会、村委会、社区、街道等相关部门提供的单亲或孤儿证明。
(4)户口簿复印件。
(5)家庭成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工资收入单等证明,在职职工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出具个人工资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财务章。
(6)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应提供区残联出具的残疾人证明。
(7)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应提供区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证明。
以上工作及需提供材料,由高一、高二年级组长负责,在本周四前交校长办公室。
武进区礼嘉中学
2009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