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加强文印管理, 保证文印的效率与质量,更好地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文印室必须遵照学校核准的经营范围和地点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 文印室的承包人必须签订承包合同并履行合同义务。
第四条 文印室必须按照合同要求,按时交纳水电费、承包费及设备租赁费。
第五条 文印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校内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要做到热心、耐心、细心,不断提高文印服务质量及水平。
第六条 文印室必须遵守学校规定的时间上下班,遇有特殊情况或节假日,要安排值班人员,不得耽误和影响学校工作。
第七条 确保文印室的安全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泄密工作。文印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循保密规定,防止泄密,印制的保密文件不得随意放置。文印室内严禁吸烟、不得使用违规电器,下班及时关闭门窗。
第八条 文印材料的印制要求:
一、校内需打印、复印的材料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承印。
二、印制保密文件,送稿部门必须予以注明,已注明的保密文件因印制而造成的泄密,由文印部门负责。
叁、承印保密材料、试卷时,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印后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并及时销毁废弃物。
四、印制试卷等大宗资料,必须提前与相关部门签订责任合同,严格执行试卷印制程序。
五、公文的格式、字号及内容要按照学校的统一要求进行排版打印。
六、打印材料内容要准确无误,图文要清晰、整洁,打印的材料必须经拟稿人校对后方可开印。
第九条 要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各种机器设备放置有序,做好定期保养,严禁非工作人员使用。
第十条 文印室负责人对部门人员要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十一条 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学校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十二条 做好节水、节电工作,节约用纸、杜绝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