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第六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同时具备)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实施素质教育、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推进教育现代化等各项工作中起积极带头作用,在本地区有一定的知名度。
2.中学教师应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中学教师必须具备中学高级教师职称2年以上(2011年及以前)、小学、幼儿园教师必须具备小学高级教师职称4年以上(2009年及以前)。
4.积极参加教师继续教育培训, 2008年以来,6年累计不少于360学时。
5.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必须达到“良好”标准(申报晋升“中高”职称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为 “优”者,2008年以来获得评优课或教学基本功大赛区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者可免于考核)。
6.2008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至少有一年考核优秀;或至少一次获区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称号。
7.候选人必须参加规定的教育教学理论学习和考试,成绩合格(参加晋升“中高”教育教学理论考核80分及以上人员可免于考核)。
8.学生满意度较高。
9.按局相关文件规定,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办教师应交流轮岗人员,均须有到异校交流一年任教经历(含目前正在交流者)。
二、教育工作
1.具有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关心爱护学生,善于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思想实际,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对学生进行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能言传身教,注意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学风教育、影响学生,培养学生具有健康人格、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显着的教育实绩。
2.积极参与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及学校各部门的管理工作,2008年以来,担任班主任或单位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4年及以上;或负责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社团活动、开发德育类校本课程、指导学校运动队训练5年及以上。取得过较明显的教育实绩。
叁、教学工作
1.2008年以来一直从事本专业学科教学工作,工作量饱满;其中至少有一轮循环教学(小学小循环)或在毕业班任教3年经历。有较高的教学理论水平,并逐步形成独特的教学风格。
2.教学理念先进,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具有较强的课程建设能力,能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方法与手段,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显着,成绩突出。2008年以来,普通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在评优课或基本功竞赛活动中获区级二等奖、或市级叁等奖、省级优秀奖及以上奖项;或所上课被认定为市级精品课1次;或应邀在市级及以上教学研讨活动中上过示范课、研究课。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在两课评比、信息化大赛中获市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及以上奖项。
四、科研工作
1.2008年以来,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武进区级及以上教学改革实验项目或课题研究,有本人参与研究的活动记录、专题总结,以及与课题相关的教育教学论文(须在市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或区级以上论文评比中获奖)。
2. 2008年以来,在市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至少3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任高级教师以来至少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1篇);或在省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1篇,并在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奖3篇以上(其中区级获奖必须是一等奖以上,省、市级获奖必须是二等奖以上;其中任高级教师以来至少有1篇获奖)。其中至少有2篇是本学科专业论文。每篇论文至少2500字以上。
五、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同时具有非教师序列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积极参加公司或行业培训,平均每年到公司一线岗位实践锻炼累计达1个月。积极参加职教系统市级及以上的各类评比或大赛,获市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及以上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