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文件
武教职〔2012〕1号
对于印发《武进区中小学(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
达标校评估标准》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为深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江苏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全面推进我区中小学和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经研究,现将《武进区中小学(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评估标准》印发给你们,希各校(园)高度重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对照标准,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2年3月19日
主题词:语言文字 规范 标准 通知
抄&苍产蝉辫;报:常州市教育局
录入:朱溪源 校对:盛廷君 网发学校 共印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