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文件
武教办〔2012〕17号
转发区政府办《对于印发武进区危险化学品
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现将区政府办《对于印发武进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政办发〔2012〕4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贯彻落实该通知提如下要求,希各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及时传达通知要求,并将《武进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印发至相关部门和相关个人。
二、各校要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分管实验室工作的副校长为组长,总务处主任、相关实验教师(员)为组员。
叁、各校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的落实。各校要对现有危险化学品进行一次检查。危险品橱柜要确保安全牢固,必须双人双锁(总务处一把钥匙、实验人员一把钥匙)。危险化学品存放要安全规范。
四、危险化学品的领用必须建立好台帐。学校用于教学的任何危险化学品一律不得外借。
五、学校如有危险化学品需要处理,请按照电教中心在实验室常规管理培训时的相关要求,与电教中心或教育局办公室联系,也可直接联系区公安局治安大队。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2年5月8日
主题词:学校&苍产蝉辫;危险化学品&苍产蝉辫;监管&苍产蝉辫;通知
录入:蒋建峰 校对:蒋建峰 网发学校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