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文件
武教基〔2012〕55号
转发武进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转发国务院
对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现将武进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对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的通知》(武食药安委〔2012〕10号)转发给你们。希各校(园)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本校(园)实际,认真扎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各校(园)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切实加强对食堂、商店的管理,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以上要求希各校(园)认真执行,对工作不力或玩忽职守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学校、幼儿园,区教育局将追究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2年8月29日
主题词:&苍产蝉辫;学校 食品安全 决定 通知
录入:张旭明&苍产蝉辫;校对:王为民 网发学校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