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纪委文件
武教纪〔2012〕3号
对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
行风建设公开承诺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行风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对中小学、幼儿园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市教育局《对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行风建设公开承诺工作的通知》(常教纪〔2012〕5号)精神,现就做好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行风建设向社会公开承诺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开承诺内容及样式
见附件《武进区中小学幼儿园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二、公开时间
2012年9月21日前。
叁、公开途径和方式
各中小学、幼儿园在学校校园网、校报、学校宣传栏上公开承诺。
四、公开要求
各校要认真做好中小学、幼儿园行风建设公开承诺工作。对不公开、不及时公开、不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积极主动整改突出问题的学校要作出处理,并追究学校有关领导责任。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2年9月19日
主题词:中小学 幼儿园 行风建设 公开承诺 通知
抄&苍产蝉辫;送:常州市教育局,武进区纪委、监察局
录入:金&苍产蝉辫;丽 校对:牟汉平 网发学校 共印6份
附件:
武进区中小学幼儿园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行风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对中小学、幼儿园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民主评议。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坚持依法治教,学校出台的制度规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实行校务公开,对群众普遍关心的招生、收费等公共服务事项,及时、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叁、坚持育人为本,关爱每一个学生。
四、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五、执行&濒诲辩耻辞;五严&谤诲辩耻辞;规定,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六、执行收费政策,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收费项目和标准符合规定,收费行为规范。
七、公平公正招生,招生政策公开,考试录取公平、公正。
八、落实惠民政策,完善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辍学。
九、加强师德建设,教师爱岗敬业,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侮辱学生。不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不得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钱物等。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或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
十、畅通投诉渠道,设立投诉服务电话、意见箱或电子邮箱,设立校长接待日和家长开放日,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建立健全教师家访制度。对举报、投诉及时反馈,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