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开展武进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问卷调查的通知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规定,申报&濒诲辩耻辞;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谤诲辩耻辞;的县(市、区),需开展本县域内公众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满意度的调查,其结果作为认定的条件之一。为积极做好我区的调查工作,各校要认真学习和传达《武进区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县(市、区)公众满意度调查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组织做好武进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问卷调查(问卷样卷见附件1),并严格按照调查对象和名额分配(见附件2)发放调查问卷,发放调查问卷时要考虑外来务工家长的比例不低于10%。问卷由各校自己印制,样卷中答案后面括号内的内容不要出现,作为统计问卷时使用。
2、根据统计说明做好统计,并填写《武进区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统计表》(附件3)。
3、统计说明。
(1)有效样本不得低于95%。统计结果填入附件3的表格。
(2)样本分类群体的分布,与分配到各校的名额、群体相符。样本分布明显不符、有弄虚作假的,调查视为无效。问卷中&濒诲辩耻辞;整体印象&谤诲辩耻辞;中有一项未选的为无效卷。
(3)学校调查问卷的&濒诲辩耻辞;满意度&谤诲辩耻辞;计算。
①&濒诲辩耻辞;整体印象&谤诲辩耻辞;与&濒诲辩耻辞;专题问答&谤诲辩耻辞;共有10项(即问题)。每一项选&濒诲辩耻辞;满意&谤诲辩耻辞;和&濒诲辩耻辞;基本满意&谤诲辩耻辞;的相加后计算百分比。10项的百分比分别乘以各自的权重后相加,构成&濒诲辩耻辞;满意率&谤诲辩耻辞;。
②权重分配:
&濒诲辩耻辞;整体印象&谤诲辩耻辞;的第一项(小学均衡)与第二项(初中均衡)的权重各为0.15;第叁项(政府重视程度)的权重为0.2。
&濒诲辩耻辞;专题问答&谤诲辩耻辞;的第一项至第六项,权重各为0.07;第七项的权重为0.08。
以上工作必须在9月25日前完成,并在9月25日下午3点前报教育局监察室。同时将以下材料报教育局存档备案:1、武进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问卷调查2、《武进区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1: 武进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问卷调查
附件2:调查对象名额分配表
附件3: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统计表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