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常州市武进区委员会
常州市武进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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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武联发〔2015〕4号
对于开展2014年武进区志愿服务行动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区各志愿者分会,各基层团(工)委、区直属团(总)支部:
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激励全区广大志愿者及各级志愿组织为&濒诲辩耻辞;全民志愿大爱武进”贡献力量,动员凝聚全区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大力支持志愿服务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武进区志愿服务行动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次评选对象为2014年度在全区志愿服务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二、奖项设置:
1.“武进区十佳志愿者”10名;
2.“武进区优秀志愿者”100名;
3.“武进区志愿服务先进集体”若干名;
4.“武进区优秀志愿者(新市民)”若干名。
叁、参评条件:
1.“武进区优秀(十佳)志愿者”的参评对象为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的注册志愿者,能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弘扬&濒诲辩耻辞;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谤诲辩耻辞;的志愿服务理念,甘于奉献,开拓进取,在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享有良好声誉并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武进区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的参评对象为在志愿服务和大型活动中提供阶段性服务、作出突出成绩的各级志愿服务集体,如:志愿者分会、志愿者服务中心(服务总站)、志愿者服务站(联络站)、志愿者服务队(组)等。各单位也可结合实际情况,申报一批民间志愿服务组织参与评选;
3.“武进区优秀志愿者(新市民)”参评对象为本年度纳入流动人口子女计分入学管理暂行办法且长期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的我区新市民,为表彰其积极主动地参与我区志愿服务工作,各镇(开发区、街道)团(工)委可上报不多于10名的新市民优秀志愿者,请向辖区内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做好申报指导工作,确保上报人员事迹真实有效。各志愿者分会日常工作中有新市民长期主动参加且表现突出的,可择优上报,各分会上报人数不多于3名。
四、评选步骤:
1.由相关单位统一推荐,组织上报;
2.经过筛选、审定,评选出“武进区优秀志愿者” 、“武进区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武进区优秀志愿者(新市民)”等荣誉集体和个人;
3.从“武进区优秀志愿者”中,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媒体公开投票并结合平时工作实效的方式,评选出“武进区十佳志愿者”。
五、申报事项:
1.申报方式:采取单位推荐方式;
2.申报名额:由各单位按照表彰内容,根据名额分配表,推荐个人和集体参加全区评选(如有关团组织设立志愿者分会,均按志愿者分会名额上报);
3.申报材料按统一格式要求,将推荐登记表、志愿服务活动照片(书面稿一份,电子稿一份)报送至团区委社会工作部,推荐登记表统一使用A4纸,并加盖相应公章;
六、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评选表彰活动是展示我区志愿服务成效、弘扬志愿服务精神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做好参评对象的选拔推荐工作。
2.求真务实,严格把关。各单位要严格把关,确保上报的参评对象事迹材料真实准确、生动翔实、简洁明了,确保参评对象政治过硬,事迹突出。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以此次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志愿服务优秀典型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学雷锋志愿精神,推动我区志愿服务事业实现更大发展。
附件:
1.武进区优秀志愿者推荐登记表
2.武进区志愿服务先进集体推荐登记表
共青团常州市武进区委员会 常州市武进区精神文明建设
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志愿者协会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