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做好迎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春季开学专项督导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根据苏教督委办〔2015〕4号《对于配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做好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2015年3月9-10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对我区2015年春季开学工作进行专项督导,为做好迎接准备工作,经研究,将《通知》予以转发,并对本次专项督导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予以贯彻落实:
一、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要根据《通知》要求制定自查工作方案,将开学条件保障情况、学校安全工作情况、规范办学行为情况、教师队伍建设情况、专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等作为自查重点,组织专人对2015年春季开学工作逐项进行全面自查。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和镇政府,明确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尽快整改到位。
二、该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高度重视,积极做好自查和整改工作,并根据自查情况填写《武进区学校(幼儿园)2015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自查表》,一式两份,分别加盖单位公章且校长(园长)签字,一份由责任督学带回局督导室,一份由学校(幼儿园)存档备查,同时上报电子稿,发送至督导室邮箱飞箩诲诲1203蔼调域名已经过期皑,电子稿上报时间截止至3月6日下午下班前。村小(教学点)的自查表由中心校审核后一并报送。
叁、请各学校(幼儿园)在自查整改的同时,按照《通知》要求的督查项目和内容(可参照&濒诲辩耻辞;自查表&谤诲辩耻辞;),逐项做好工作落实,积极做好迎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及省市对我区进行专项督导的准备工作。教育局也将对校(幼儿园)落实《通知》情况和自查情况进行实地督导,对重视程度不够、落实工作不力及督导过程中出现责任事故的单位,进行全区通报。
附件1:武进区学校(幼儿园)2015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自查表
附件2:对于配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做好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相关工作的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