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教育局对于做好学校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近期,我市连降大雨,市防汛应急等级已提高至一级。根据市、区防汛防旱指挥部要求和市教育局6月27日防汛应急工作会议精神,请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汛期学校安全工作,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值班人员和应急抢险人员,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做好防汛各项准备工作,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二、从即日起至7月1日(下周叁)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停课。后续安排,区教育局将根据天气和防汛形势,及时发布。
叁、所有学校在建工程停止施工。何时恢复由建设部门和教育局、施工单位、学校确认安全后确定。停工期间学校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巡视工作,防止发生事故。
四、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加强校园巡视,突出对校舍、围墙及其他建筑物、悬挂物、水电、道路、大树、危险化学品存放处、校内池塘等涉及汛期安全的部位隐患排查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自然灾害及其引发的安全事故。
五、加强学校食堂饮食安全管理,确保饮食安全。做好卫生防疫、环境消毒工作。
六、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要加强学生汛期安全防范教育,注意汛期上学、放学途中及在校期间的安全。突发汛情时采取人性化原则妥善处理学生迟到等情况,学生缺课要及时查明原因,必要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学校要以各种形式告知家长,注意汛期子女上学、放学途中安全,履行好监护人的责任。提醒驾车职工汛期注意行车安全。
七、建立每日一报制度。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要将有关防汛工作情况,于每日下午3点前,书面传真至区教育局办公室蒋建峰处,电话:67897019、13961137490,传真号:0519&尘诲补蝉丑;86318566,或局办公室邮箱:箩测箩产驳蝉蔼调域名已经过期皑。有人员伤亡的,及时向所在地党委政府和教育局汇报;有财产损失的,同时报局发规科。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要安排人员及时关注天气预警信息及区教育局文件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