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中小学基本建设领域廉政风险
防控体系建设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防范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基本建设领域的廉政风险,加强中小学基本建设及校舍维修改造工作,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对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含幼儿园)基本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的通知》(苏委教〔2018〕1号)(以下简称《手册》)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对于加强中小学基本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苏委教〔2018〕3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中小学基本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各学校应深入贯彻落实&濒诲辩耻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谤诲辩耻辞;的方针,切实强化主体责任,逐级成立一把手校长亲自负责的基本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基本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的工作重点和年度任务。
二、加强民主决策。通过民主决策规范制约权力,通过透明公开接受全社会立体监督。各校要结合&濒诲辩耻辞;叁重一大&谤诲辩耻辞;事项工作要求和自身实际,制定和完善本单位基本建设民主决策和信息公开制度,切实将基本建设工作的民主决策和透明公开落到实处。
叁、加强体系建设。各校要认真学习《意见》和《手册》相关内容,建立健全本单位基本建设领域风险防控制度,逐级分解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根据工作职责和分工,将责任具体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个人。
四、加强督查考核。各校要建立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定期对基本建设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将基本建设廉政风险防控落实情况作为年度目标考核重要指标,与评先评优、履职考核相挂钩,确保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区教育局及有关部门将定期对各校基本建设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于重大违纪违法案件,除严肃惩处违纪违法人员外,要按照相应管理权限,对负有失职、失察责任的直接领导和主要领导严格追究责任。
附件1:对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含幼儿园)基本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的通知
附件2: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对于加强中小学基本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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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