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开展2022年“双减”专项督导的通知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于继续将“双减”督导作为2022年教育督导“一号工程”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10号)、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2022年“双减”督导工作方案》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于开展2022年“双减”专项督导的通知》要求,结合武进实际,就2022年“双减”专项督导工作通知如下:
一、将“双减”工作纳入考核评价。将“双减”落实情况及成效纳入学校办学水平考核及其他综合性考核评价重点内容。学校校长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学校工作督导机制,完善《“双减”工作实施方案》,对标对表,组织开展“双减”工作全面自查自评,并通过问卷调查等反馈方式,主动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
二、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协同基教、职社等有关科室,对所有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双减”工作专项督导,着力查找问题短板,推动工作落实。结合国家和省、市“双减”举报平台、电话投诉举报等信息,采取“四不两直”、发督办函、组织“回头看”等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有效推进工作落实。
叁、实施责任督学经常性督导。组织中小学责任督学开展“双减”工作常态化督导,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和督导要求,采用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形式,每月至少到校督导“双减”工作1次,全面加强和督促“双减”落实。充分运用“江苏省教育督导信息系统”强化督导管理,通过平台对学校存在问题整改情况持续跟踪问效。同时积极推宣学校在“双减”落实中的典型做法,增进社会对教育的认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四、加大通报与问责力度。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进一步完善督导工作通报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推动“双减”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校外培训机构存在重大涉稳风险的学校及机构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对多次通报、重点约谈、挂牌督办仍整改不力的,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启动问责程序,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双减”精神要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工作联系:朱建红,联系电话:86312575。
附件:“双减”工作督导要点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