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现将《省安委办对于印发加强全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措施的通知》(苏安办〔2023〕10号)及市、区安委办贯彻落实意见转发给你们。
请全区学校严格按照通知精神,结合《对于持续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联系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区安委办转发省安委办对于印发加强全省电动
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措施的通知
2.市安委办转发省安委办对于印发加强全省电动
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措施的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