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根据省督委办《对于组织2023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对于组织责任督学开展关爱青少年生命健康工作督导的通知》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迎接省专项督查,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区内自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3年8月28日前。
二、督查重点
秋季开学各项工作。重点包括:教学工作安排、校园安全、食品安全、“双减”落实情况、关爱学生心理健康和生命健康等内容(督查重点内容详见附件)。
叁、督查方式
1.听取汇报及查阅资料。责任督学听取学校相关工作汇报,查阅有关材料。
2.实地查看。对照重点内容,查看有关工作落实情况。
3.随机访谈。访谈校长、教师及家长。
4.交流反馈。对现场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交流反馈,督促学校即知即改。
请各校高度重视,根据省、市、区有关开学工作通知要求,各校要认真组织做好新学期开学工作,对照督导要求查漏补缺,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确保平稳顺利完成开学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1:2023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情况记录表
附件2:对于组织2023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附件3:对于组织责任督学开展关爱青少年生命健康工作督导的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