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嘉高级中学财产管理制度
1.学校的一切财产物资,必须坚持“校行政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坚持“谁使用、谁管理,物尽其用 ”的原则,纳入后勤保障处及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2.配备专人负责财产物资的登记保管工作,建立健全管理人员责任制。
3.固定资产必须全部登记入帐,建帐立卡。财产管理人员要 定期与财务管理处核对固定资产总金额,与仪器、图书等分财产管理人员核 对各类固定资产金额,保证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4. 学校要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要落实责任,责任到人。凡因 管理、使用不当等人为原因造成损坏,丢失的,要查清原因,根据不 同情况进行赔偿或处理,并办理有关手续。
5. 固定资产由于使用年限较长或由于自然灾害等造成不能使用 时,应填制“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 ”一式四份,分别 由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再办理报废手续。
6. 固定资产原则上不得出借。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办 理借用手续,并限期收回。
7. 为防止单位各项财产物资流失,防微杜渐,各部门应将库存材 料,低值易耗品视同固定资产一样重要,等同管理。
8. 购入材料、低值易耗时,必须由财产管理员逐项验收签字后, 分类及时登记入帐,并经经办人等签字后将发票交会计入帐。
9. 领用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时,需经财务负责人批准,经财 产管理员与领用人签字后方可领用。事后,财产管理员按规定及时登 记入帐,及时反映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的增减变化情况。
10. 办公物品的发放应实行定额管理,严格控制,努力节约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