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随迁子女材料:《常州市2021年随迁子女统计表》(全校汇总)、《2021年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申请表》(每考生一张)和监护人就业、住房证明(全部为复印件,原件学校审核后即退还考生),按照名册汇总顺序排好,在11月20日前交教育考试院。
2、享受照顾政策材料(延迟上交,要求另行通知,以下为去年要求):《常州市2020年享受照顾政策统计表》(全校汇总)、《江苏省2020年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江苏省户籍考生用,每考生一张)或《2020年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江苏省以外户籍考生用,每考生一张)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学校审核人签名、学校盖章后原件还给考生)。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享受照顾政策中有少数民族之外的照顾类型的,由考生回户籍所在地做齐材料,可以在12月10日左右交教育考试院。
3、高水平运动员材料:《常州市2021年高水平运动员统计表》(全校汇总),在11月20日前交教育考试院。从前年开始,学校、招办不收、无需审核考生材料,考生须自行向拟报考高校报名、寄交相关材料。请提醒考生经常浏览相关高校网页。
4、体育单招考生材料:《2021年高考报名参加体育单招考生统计表》(全校汇总),在11月20日前交教育考试院。
5、残疾考生材料:《常州市2021年残疾考生情况登记表》(全校汇总),《残疾人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每考生一张)和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学校审核人签名),在11月20日前交教育考试院。
上述材料中的学校汇总表电子稿请于上报纸质材料前发到教育考试院邮箱(飞箩驳办126蔼调域名已经过期皑),同时前来教育考试院审核时也请带纸质加盖校印的各类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