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按照《对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市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检查的通知》(常市监〔2023〕50号)要求,常州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决定于2023年8月至11月期间组织开展全市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和抽查检查范围
自查自纠和抽查检查范围为2021年秋学期以来,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收费行为。
二、自查自纠材料报送
学校填写2023年自查自纠情况表(附件1)和2023年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附件2)。请各校于9月15日前将2023年自查自纠情况表纸质稿交至武进区教育局规财科1111室,并将2023年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215729564蔼调域名已经过期皑。
叁、重点抽查检查
区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将抽查辖区内幼儿园、小学、初中、学科类培训机构各不少于1家。各校要积极做好迎查准备。
附件:1.2023年自查自纠情况表
2.2023年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