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根据2023年常州市中小学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和年度报告报送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小学艺术教育工作自评表填报要求
请各校认真组织填写《2023年武进区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表》(见附件1)、《2023年武进区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所填数据内容须详细真实可靠,不得漏填漏报,不得弄虚作假。自评表上请务必注明报送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相关数据。
本年度自评表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办法》的相关要求,将自评结果以分数形式呈现,其中,艺术课程30分,艺术活动20分,艺术教师20分,条件保障20分,特色发展10分;学生艺术素质测评10分(加分项目)。自评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撰写要求
报告按照以下十个方面进行撰写:
1.艺术课程开设。包括艺术课程开齐开足情况,规定课时设置以及校本课程开设等情况。
2.艺术教师配备。包括根据办学规模,以数据说明专任教师配备和兼职教师等情况。
3.艺术教育管理。包括专职和兼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4.艺术教育投入。包括艺术教育经费投入和设施设备配备情况,经费投入总数占本校教育经费百分比,音乐教室(含合唱教室等)、美术教室(含书法教室等)的数量等。
5.课外艺术活动。包括大型艺术活动以及艺术类社团建设情况,艺术活动面向全体覆盖面的比例等情况。
6.校园文化建设。包括艺术教育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作用以及区域、学校的典型,校园网络建设以及学校文化橱窗、文化墙、文化长廊、校园广播电视台等建设情况。
7.重点项目推进。包括重点项目名称,推进的进度,获得的成效,获奖情况等。
8.自评公示制度。包括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自评、公示。
9.艺术素质测评。包括艺术素质测评中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问题等。
10.经验与举措。根据数据和事实进行分析判断,总结成绩,提炼经验,分析问题,并提出改进的举措。
叁、报送要求
请各校将《2023年武进区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表》(见附件1)、《2023年武进区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2023年武进区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稿打包压缩,并以“×××学校2023年艺术教育工作”命名后,务必于11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732034589蔼调域名已经过期皑,无需报送纸质版。
联系人:张维,联系电话:13813679867。
附件:
1.2023年武进区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表
2.2023年武进区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情况统计表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