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育局、经开区教育和文体旅局,直属各单位及有关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对于印发<“苏教名家”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师函〔2021〕34号)和《省教育厅对于做好2025年“苏教名家”培养对象遴选暨第二期培养对象
终期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5〕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5年“苏教名家”培养对象申报及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充满改革活力。
2.全市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在职在岗教师、校长,以及教科研机构、教师发展机构等单位的正高级教师或特级教师。
3.年龄原则上为48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不得超过52周岁。
4.少数40周岁以下非正高级教师或特级教师,特别优秀的青年教师可放宽为设区市学科带头人等。
已列入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程序
1.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学校(单位)提出申请,学校(单位)遴选并公示后报送至各地教育行政部门。
2.评审推荐。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严格审核,择优推荐上报至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推荐人选由市教育局择优推荐参加大市选拔。
3.确定人选。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择优推荐4名候选人公示后上报至省教育厅。
叁、材料报送方式
1.申报人员填写“苏教名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申报表(附件2)、“苏教名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并提供重要佐证材料(复印件)。申报表和佐证材料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成一册、一式3份。佐证材料要有材料目录,并标注页码,复印件均需学校(单位)加盖公章确认属实。
2.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5年2月27日前报送至常州市教科院(钟楼区紫荆西路6号)105办公室,同时将申报表和汇总表的电子稿(须与纸质版一致)发送至指定邮箱czjky@czedu.cn。各辖市(区)以区为单位集中报送,直属各单位自行报送。
联系人:俞老师,电话:0519-86695189
四、其他要求
“苏教名家”培养工程是江苏省重要的高层次教育人才工程,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直属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宣传,精心组织,严格推选。对推荐人员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能力贡献进行严格审核,择优推荐。
附件:
1.《省教育厅对于印发“苏教名家”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师函〔2021〕34号)
2.2025年“苏教名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申报表
3.2025年“苏教名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
常州市教育局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