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比赛活动评分细则(暂定)
评委评分标准: 分演讲内容、语言表达、形象风度、综合印象四部分对演讲选手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评委打分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汇总后取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同分,则精确到后叁位,依此类推。
1、演讲内容:40分。要求演讲内容紧扣"让世界充满爱——同心共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主题鲜明,格调积极向上,结构合理,语言流畅,富有真情实感。
2、语言表达:30分。要求尽量脱稿演讲,语言规范,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语速适当,表达流畅,激情昂扬。讲究演讲技巧,体现演讲魅力。
3、形象风度:20分。要求衣着整洁,仪表大方,举止自然、大方、得体,体现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
4、综合印象:10分。由评委根据演讲选手的临场表现作出综合演讲素质的评价。
礼嘉中学文明礼仪领导小组
200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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