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内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召开。主要内容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加强领导班子和党组织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履行工作职责,完成本职工作情况;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2、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及议题,应提前叁天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通知到参加会议的党员,以便参加会议的同志作好准备。会前党员应就有关议题内容深入学习,并根据议题,对照《党章》、《准则》以及上级组织的要求,对照征求到的党内外意见,认真做好发言准备。班子成员(党员)之间应事先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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