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生的生命意识,提高学生的道德修养,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我校将12月份确定为法制宣传月。为配合本次活动,特邀常州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讲师团成员、原武进区司法局王科长来我校作《扬法自律、学法守法》法制报告。王科长依据青少年心理特征和生理特征,向我校1300多名学生精彩讲述了生命的教育,阐述了生命健康、生命安全、生命价值与生命责任的内涵。他结合了一个个生动的案例,告诫学生要严守校纪校规,要杜绝种种不良行为,要明确自由与纪律、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关系。王科长的演讲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生动活泼,深深地打动了我校在场的每一位师生。在听完报告后,我校许多学生纷纷表态:&濒诲辩耻辞;我们要尊重生命,要懂法、知法、守法,我们要学习文化,更要成为文明人!&谤诲辩耻辞;(冯丽亚 管泽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