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组织2020年到期市、区级课题结题鉴定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单位:
我部将于近期组织已到期或已完成研究任务的常州市立项课题、武进区教科研课题的结题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经自主申报、审核确认的到期常州市立项课题、武进区教科研课题(共 68 项,名单见附件1)。
二、鉴定方式:通讯结题(材料鉴定),我部组织专家根据各课题组递交的课题成果鉴定材料给出鉴定意见和结论。
叁、鉴定材料递交要求:
1.课题结题鉴定表1份(附件2、附件3,A4纸单面打印,请正确选择相关级别的鉴定表,填表前认真阅读填表说明)。
2.各课题成果鉴定材料:
⑴课题研究报告1份。研究报告必须规范,研究过程和成果必须聚焦研究内容,否则不予结题。(格式和行文可参考附件4)
⑵论文代表作复印件,至少1篇,不超过5篇。
根据《常州市教育科学“十叁五”规划课题成果鉴定办法》的要求,常州市立项课题必须在大市及以上期刊至少发表1篇论文或有1篇论文在省相关行政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叁等奖以上奖励或有1篇论文在大市学会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奖励。发表或获奖的论文名称与课题名称必须一致,或者发表或获奖论文名称中的核心概念与课题名称中的核心概念相同,或者发表论文的尾注或脚注标明是相关课题的研究成果,否则不予结题。凡缴纳版面费且只发表一个页面及以下篇幅的论文,都不予认可,不可作为课题结题的附件。
发表论文须复印封面、版权信息页、本期完整目录、正文;获奖论文复印获奖证书、正文。关键信息复印不全的论文不予认可。
⑶附件,包括①学校教科研管理部门评估意见、②研究过程及成果列表(见附件5);③用于课题资料管理的网页(主页)截图;④中期评估表复印件(市级课题提供);⑤变更申请表(市级课题中期评估后有相关变动的须提供,见附件6);⑥课题组认为必要的其它成果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经学校教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材料⑴、⑵分别单独装订。材料⑶要精简,按顺序简单装订,限1本。每个课题的所有材料单独装入一个文件袋,并在袋的正面写明单位、主持人、课题名称等信息。
各校以校为单位,将本校课题结题鉴定材料于11月30日前送至区教师发展中心8007室,逾期不再受理。
武进区教师发展中心教科部
2020年11月20日